校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学校防汛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云教财[2017]35号)及学校《关于做好暑假前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校保发[2017]6号)的要求,为做好汛期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度过假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加强汛期学校安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要切实落实好防汛安全“一把手”负责制、信息通报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防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认真部署,有效落实防范措施
根据学校实际,完善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责任制,切实提高防范能力。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在遇到突发性恶劣天气(如暴风雨等)时,要提前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做到早预警、早部署、早防范,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三、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隐患排查,按照不漏一栋,不漏一处的要求,重点对校内防雷设施和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安全以及春园后山、护坡等进行隐患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点,要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消除隐患。
四、加强教育,增强师生防灾意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利用微信、QQ群等平台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疫病、防山洪、防雷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防范应对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和逃生能力。
五、停放于学校各地下车库的公车及私车车主,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如遇持续大雨或暴雨,应立即将车辆有序转移至地面或安全地带,避免财产损失。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