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惯例,即使签证申请人已取得一国签证,该国也有权拒绝其入境而无需说明理由。如果您持有效护照及签证在目的地国入境、出境或过境受阻时,您应向当地主管部门出示有关方面的邀请信,如实说明入出境或过境事由,同时了解受阻原因。如您不懂当地语言,有权要求对方提供翻译服务。如果您的请求仍然得不到有关部门的回应,可要求与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联系,寻求帮助。使、领馆领事官员将向有关当局了解情况,视情反映您的要求,或进行必要交涉,但不能保证您一定会被放行。如领事官员交涉未果,您应理智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决定;如确系受到对方不公正对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日后诉诸法律解决。
要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守当地法律规定,注意交通安全(在实行靠左行驶的国家应尤其注意)。严格按照签证或居留许可上允许的时间在有关国家停留。不按签证所允许的时间停留,您在出境时可能面临高额的罚款或刑事处罚,并留下不良的出入境纪录,给下次申请签证带来麻烦。如您需在国外停留较长时间或所在国局势不稳,建议您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进行公民登记,以便出现紧急情况时使、领馆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在出访过程中,一定要保管好护照,丢失护照将给您带来极大的不便。如果丢失护照,应立即报警,然后持护照复印件、证照照片及当地警察局出具的被盗证明到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如果丢照后还要赴下一国执行任务,应到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补办护照,同时征求原发照外办的意见。办妥护照后,持护照、签证复印件前往下一到访国驻当地使领馆补办赴该国签证。
您可适当留意当地报纸、电视等媒体信息,了解当地政治、经济、社会形势,与邻为善,入乡随俗。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循正当途径解决,不要采取贿赂等不合法方式,以免问题复杂化。熟记当地火、警、急救等应急电话。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与家人或朋友保持正常联络,以免亲友担忧。
在外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注意饮食健康,尽量避免吃未煮熟的食物或喝未煮开的水(除正规密封矿泉水);切勿前往疫区、辐射区、赌博、色情等场所。
要注意防盗、防骗、防诈、防抢、防打。在住处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出门时尽量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也不要在居住地存放大量现金,不要在私车的明处摆放贵重物品,如车胎被扎,修车时务必要先锁好车门;不要将文件、钱包、护照等重要物品放在易被利器划开的塑料袋中;不要在黑暗处招呼出租车;不要轻易让陌生人搭乘您的车;不要和陌生人一起行走;在公共场合要表现平静,不要大声说话,避免突出自己;不要在公共场所参与他人的争吵;不要在街上乱捡东西,以防被敲诈;不要在黑市上换汇;如警察检查您的护照等证件,应先请他出示证件,记下他的警牌号、警车号;交罚款时不要当街交给警察,而要凭罚款单交到银行等指定地点。
如发生被抢、被盗、被骗或被打事件,您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并要求其出具报警证明,以便日后办理保险理赔、证件补发等手续。另外还应当与律师或医生(如需就医)联系,也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反映情况。领事官可以向您提供以下帮助:安排适当人员(如有性别要求)听取受害情况并承诺保护个人隐私;敦促警方尽快破案;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向您提供律师和翻译的名单;推荐合适的医院;补发丢失或受损的旅行证件;协助当事入与家人、朋友或接待单位联系;寻求当地社会救助。但是,领事官员不能调查案件,不能代替您出庭,不能充当翻译,也不能替您支付律师费、医疗费或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