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境)应当遵守的外事纪律

2018-07-30
 (一)不得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出访路线,或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不得参加与访问任务无关的活动和会议。

(二)因私外出须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不得随意单独活动。

(三)严禁出入赌博场所,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资金参与赌博活动,不准以任何借口自行接受接待单位安排前往赌博场所,严禁进行网络赌博。

(四)严禁出入色情场所和观看色情表演,不得参加涉及低级趣味的娱乐游览项目。

(五)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送礼品。

(六)不得使用公款大吃大喝,聚众酗酒;不得使用公款购买高档消费品、礼品或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七)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妥善保管内部材料,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涉密事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八)增强防盗、防抢、防诈骗的自我保护意识,遇到重大事项应友时与我驻外机构取得联系。

(九)增强证照管理意识,切实遵守证照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境外期间,由本人或指定专人妥善保管证照,并在回国(境)后7天内交颁发证照机关指定的部门统一保管或注销。

(十)认真做好出国(境)后的总结工作。

出访团组回国后应在一周内向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总结报告。

出访团组实行团长或负责人责任制,两人以上的团组须指定一名团长或负责人。在境外期间,团组成员必须服从团长或负责人的领导。团长或负责人应在授权范围内对团组的境外活动切实负起责任,除负责主持团组与外方的交流外,还要负责管理和督促团组成员遵守各项外事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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