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人文交流,结合全球孔子学院(课堂)需求,接上级通知,现将启动2019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岗位信息
二、 推荐条件
(一) 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二) 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教师和校聘合同制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限须涵盖任期);
(三)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等非通用语种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8岁(含),身心健康;
(四)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着优先;
(五)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六) 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 申报程序
(二) 学院须为教师出具推荐信1份,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作出评价,推荐信须加盖学校公章并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三) 各单位于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12:00前将上述材料报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师资科(致远楼304)
四、 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2019年5月18、19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 录取培训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并将录取通知发送至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同时抄送教育厅。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 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宣传及组织申报工作,若有疑问,请联系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师资科。
联系人: 刘晓豫
联系电话: 65114945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