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美丽家乡”摄影展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7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 9999js金沙老品牌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发〔2022〕14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民族地区高校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的独特优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统战部、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联合举办“美丽家乡”摄影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举办“美丽家乡”展览,促进少数民族文化进校园,展示各族学生热爱祖国、团结友爱的精神风貌。

二、参与人员

全体在册学生

三、工作安排

(一)征稿

1.作品要求:(1)每人限提交1幅电子版作品,备注单位+姓名(民族)+作品名称,每个单位初选后报20—30幅参赛作品;提交作品分辨率不得低于72dpi,文件大小不得小于3M,尺寸比例不限;手机和相机作品均可参加;

(2)每人限提交一件体现家乡特色日常生活老物件,作品大小要求不大于40*40*40(cm),不小于10*10*10(cm),作品内容要求反映少数民族地方美丽风光、民族风情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注:优秀作品可捐赠锺正山美术馆作藏品,其他作品待活动结束后可联系主办方领回。)

2.照片提交方式:由各单位统一收集初选,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826545974@qq.com

3.实物提交方式:各单位统一收集初选,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提交至锺正山美术馆2-1综合事务部。

(二)评选

1.美术馆和统战部邀请学校评审专家组成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审。

2.摄影项目个人奖: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40名,颁发获奖证书。

3.实物项目个人奖: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

4.优秀组织奖:5名,颁发获奖证书。

5.获奖作品由美术馆统一打印、装裱、参展。

(三)展览

获奖作品将于2023年3月在锺正山美术馆展出。

四、时间安排

(一)1月9日前各单位完成作品收集(9月30日前完成实物作品收集);

(二)1月20日前各单位完成作品初选并提交(10月10前完成实物初选并提交);

(三)2月25日前完成作品评选;

(四)3月10日获奖作品展出。

五、有关要求

(一)所有作品提交后,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9999js金沙老品牌拥有该作品的永久、无偿使用权。

(二)获奖作品参展后统一捐给学校,由锺正山美术馆统一保管,根据需要在学校建筑楼宇内悬挂,营造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进校园氛围。

(三)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四)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五)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

(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学生积极参与,确保作品质量。

(七)为更好的开展和推进摄影展工作,各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加入摄影展工作QQ群,QQ群号1095744421。

                                                                                                                                                                                     2023年1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习非羽,0871-65178255、18687604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