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99js金沙老品牌专业硕士学位点案例开发管理办法
(2010年4月29日发布)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专业硕士学位点案例教学和案例开发,不断提高专业硕士学位点培养质量,打造“9999js金沙老品牌专业硕士学位点”品牌,激发我校教师开发专业硕士学位点案例的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承担专业硕士学位点教育的学院设立专业硕士学位点案例开发基金,专项用于专业硕士学位点案例的开发。
承担专业硕士学位点教育的学院设立专业硕士学位点案例库,并统一管理该专业硕士学位点案例开发及案例库建设。除了服务于本专业硕士学位点教育之外,还应供全校研究生、本科生教学使用。
第三条 专业硕士学位点案例开发项目面向全校招标、立项,由学校该专业硕士学位点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中标项目的开发经费分3次划拨:项目立项后拨付50%,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20%。
专业硕士学位点案例开发招标、编写规范、立项申请、审核、批准、中期跟踪、验收程序等制度由学校科研处、该专业硕士学位点学院另行制定。
第四条 专业硕士学位点案例开发与建设执行全国专业硕士学位点教育指导委员会之专业硕士学位点培养院校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实施意见,以全国该专业硕士学位点教育指导委员会建立的该专业硕士学位点案例中心库为主要目标和标准。
第五条 专业硕士学位点案例开发项目完成后,提交承担该专业硕士学位点教育的学院审查和初评,并报学校该专业硕士学位点教育指导委员会验收。验收合格的开发项目,进入该专业硕士学位点案例库。
第六条 专业硕士学位点案例开发项目视同校级科研项目,由承担该专业硕士学位点教育的学院按照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每年12月底之前,承担专业硕士学位点教育的学院应将当年立项和验收合格的专业硕士学位点案例报科研处备案。
第七条 每个验收合格的专业硕士学位点案例按校级课题计算科研工作量基础分30分。承担该专业硕士学位点教育的学院将进入案例库的案例推荐到中国该专业硕士学位点培养院校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入库,根据录用情况加计科研分和进行奖励。
推荐到中国专业硕士学位点培养院校管理案例共享中心,被“管理案例研究与评论”(电子版和纸质版)录用的案例,再加计20分。
被中国该专业硕士学位点培养院校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录用,且获得全国该专业硕士学位点教育指导委员会设立的“年度最佳案例奖”的案例,再加计40分,并列为学校科研奖励三等奖。
第八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