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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1-11

校属各部门: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简称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4〕1号)(简称《通告》)(附件1)、《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简称《指南》)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简称《条例》)(附件2)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项目申请相关事项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书填报

2024年度所有类型项目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所需各种附件材料一并扫描上传,不接受离线填报。为保证我校申请工作正常开展,申请人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

2024年度将继续试点开展分类申请分类评审,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请严格按照基金委指南要求认真填写“研究属性”一栏。

二、申请和限项的规定

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特别需要指出: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申请人严格做好本人及项目参与人的限项检查,其他有关限项规定请参照指南》。

三、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论证安排

(一)文本论证会

各部门科研秘书收集本部门老师的申报书,于2024年2月18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yncjzk@ynufe.edu.cn。清单以学院名称命名,申报材料以老师姓名命名后放入学院命名的文件夹。特别说明,本轮为文本论证,请申报教师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填报要求,完成并提交完稿的申报书。若老师自行设计、或者任意修改申报书格式,科技处将不予受理。科技处拟于2024年2月21,组织专家对申请书文本进行辅导论证,各申报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论证会的具体安排后续通知。

(二)“一对一”辅导咨询

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8日期间,组织专家“一对一”、“面对面”辅导,有针对性打磨文本,提高基金申报质量。科技处将通知申报教师轮流辅导,请相关老师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参加。

申报人若不参加相关辅导论证,由于申报书论证不严谨、结构不合理、思路不清晰等问题学校不予推荐,后果自负!

四、申请书形式审查

(一)第一轮形审(各学院组织)

各部门科研秘书于2024年31统一收集本部门申请书(水印为“(草稿)请于提交后重新下载PDF正式稿”),根据形审明细清单(附件3)审查申请书,请申请人按照部门形式审查要求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4年3月3日17时将形式审查反馈表(附件4)、本部门申请项目清单(附件5)和申请书(水印为“(草稿)请于提交后重新下载PDF正式稿”)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科学技术处。申请项目清单需加盖部门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ncjzk@ynufe.edu.cn。

(二)第二轮形审(科技处组织)

科技处将于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8日组织专家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审不通过的项目,将反馈至各部门,进行多轮修改。具体安排后续通知。

五、接收与审核

请各部门科研秘书在2024年3月15日17时,前将本部门项目清单(加盖部门公章、分管科研领导签字)报送至科学技术处。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六、其他个人注意事项

(一) 关于申请书填报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附件7)及相关类型项目要求,于2024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除特别说明外,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5年1月1日,结束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XX年12月31日。

(二) 关于ISIS账户信息

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如申请人为新引进人才,且在原单位申请过或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则原账号登录即可,登录后在个人信息界面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即可。

未注册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国家自科信息登录申请表》(附件6),于1月15日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学校科技处管理部门申请开户。

如忘记密码,可使用ISIS系统登录界面“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找回相关信息。

(三)关于科研诚信要求

为加强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建设,防范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中的科研不端形成,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指南》中对申请人及申报书中研究内容的相关规定,如实撰写申报书。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 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同科学部申请;

2、 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 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 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看《指南》。

七、各部门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和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各项要求及时间安排进行,按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不按时提交申请给个人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未经院、校两级审查的申请书不予上报,基金委不予受理。

2、科学技术处不接受个人提交申报材料,由各部门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2024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我处将另行通知。


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南院致远楼107办公室

联系人:赵畅

联系电话:0871-65125605

电子邮箱:yncjzk@ynufe.edu.cn

附件1:《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1506.htm

附件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1/info70222.htm

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

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反馈表

附件5:《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清单》

附件6:《国家自科信息登录申请表》

附件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818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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