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切实引导高校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三大经济和重点产业,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创新,助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云南省教育厅将开展2024年度云南省高校服务重点产业科技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和重点支持领域
(一)项目目标。充分激发高校科研人员服务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高校主动谋划、主动对接、主动服务产业发展需要,研究真问题、解决真问题,促进高校重大科技成果有效、快速转化。
(二)重点支持领域。专项项目是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省级科技项目,重点支持高校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铝谷建设、光伏之都建设、先进制造业、绿色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烟草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数字经济产业、文旅康养产业、现代物流业、出口导向型产业、新能源电池产业等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的需求,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本项目原则上不支持人文社科领域研究项目。
二、项目类别
专项项目下设四类项目,分别是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出题项目、高校自拟题项目和博士生服务产业科研创新培育项目。
(一)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主要支持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技术含量高、技术成熟度高、已取得科技成果或专利技术、尚未进入产业化开发和大面积推广,有望在近期实现产业化应用的重大项目。每年度支持10项左右,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200 万元。
(二)企业出题项目。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技术瓶颈和关键科学问题,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卡脖子’技术、前沿及颠覆性技术等核心技术攻关需求,由企业提出技术攻关需求,高校提供攻关技术方案。具体项目支持经费和支持立项数量以企业需求实际情况为准。
(三)高校自拟题项目。高校科研人员主动对接我省重点产业需求,自行拟定研究方向和内容,有前期研究基础、与我省重点产业领域企业有前期合作基础的优先支持。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 50 万元,每年支持 30 项左右。
(四)博士生服务产业科研创新培育项目。支持省内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需求,开展原始创新、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博士研究生服务产业意识和科技创新能力,为未来产业科技领军人才培育奠定基础。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博士生优先支持。每项支持经费5万元,每年支持 100 项。
以上项目,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和企业进行经费配套,但对配套资金不做强制要求。
三、申报要求
专项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是云南省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团队应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技术成熟度较高的科研成果,成果有望在近期实现产业化应用。
(二)企业出题项目申报团队应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良好的科研条件、稳定的科研人员队伍,能针对企业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成果转化的技术支撑队伍与相关经验,能协助技术需求企业完成技术应用落地实施,且与技术需求企业无隶属或股权等关联关系。
(三)高校自拟题项目申报团队应具有产业化研究背景,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有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四)博士生服务产业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申报人须为我省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在读博士生,原则上应为一、二年级全日制博士生。
四、申报方式
专项项目由高校统一组织申报,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向省教育厅报送,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一)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人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经依托高校审核后向省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将采取论证答辩结合现场评估的方式进行评审。该类项目不设申报限额,鼓励符合要求的申报人积极申报。
(二)企业出题项目。申报人从《2024年度高校服务重点产业科技专项企业出题类项目指南》(附件2)中选题,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可行性方案,填写申报书(见附件3),高校可单独或联合企业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采取论证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该项目不限制申报名额,鼓励高校科研人员积极服务企业技术需求。
(三)高校自拟题项目。研究内容由项目申报人自行拟定须聚焦企业实际技术需求或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申报人填写申报书(见附件4),以学校为单位向省教育厅申报,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该项目限额申报,云南大学和昆明理工大学每校可申报4项,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申报3项,非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本科院校可申报2项,高职高专院校可申报1项。
(四)博士生服务产业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由在读博士研究生向就读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申请,研究内容需紧扣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经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评审后,向省教育厅限额推荐,经省教育厅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立项。申报书模板见附件5,有关高校申报名额见附件 6。
五、材料报送
专项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上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学校推荐函(红头文件)、2024 年度高校服务重点产业科技专项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7)、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申报人将所有申报材料装订为1册)。纸质版材料提交至致远楼10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省联系人邮箱。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只能申报本专项项目的1类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类项目。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二)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多个云南省高校服务重点产业科技专项项目的主持工作;在确保主持项目完成的前提下,可参加他人主持的研究项目,最多参加1项;即主持项目和参加项目总数不能超过2项。
(三)申请人应当是所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项目组成员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不支持省外单位联合申报。有合作单位的,须提交双方单位正式签订的合作协议。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
2.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云南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尚未结题验收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
4.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和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行为的。
科学技术处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25605
联系邮箱:zz2081@ynufe.edu.cn
附件:1.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2.2024 年度高校服务重点产业科技专项企业出题类项目指南
3.企业出题项目申报书
4.高校自拟题项目申报书
5.博士生服务产业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申报书
6.博士生服务产业科研创新培育项目名额分配表
7.2024 年度高校服务重点产业科技专项项目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