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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4 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6-24

校属各部门:

为做好 2024 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 年开展的项目内容

重点资助高校新型智库、研究中心、研究基地及创新团队与省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人文社科项目”)。

二、申报范围

(一)2024 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不限额申报。

(二)各类项目以一级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各二级单位和个人申报。

三、“人文社科项目”申报要求

1. 项目应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聚焦我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的发展需求立足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主动服务和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当前亟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及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注重研究的创新性、应用性、时效性、可操作性和社会效益。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一年半

2. 合作方应具有云南方所不具备的优势和研究能力,双方具有良好的前期合作基础,特别注重开展合作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能体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效果。

3. 合作双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为合作双方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学术信誉良好,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项目设计、研究人员组成合理,项目主要负责人应有前期的研究铺垫以保证能够按期结项,参与研究的人员须知情并亲笔签名。

4. 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研究项目,往年已有在研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5. 项目应根据《2024 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的范围进行申报,申报者可从不同的研究角度、研究方法和研究重点开展研究,根据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调整。

6. 项目如获得立项,经费在开题后可使用 30%,中期检查通过后使用 30%,达到研究目标,成果被采纳后使用 40%。若项目到期不能按时结题将收回 40%经费。

7. 请各部门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 17:00 前将《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书》(附件3)各一式7份《2024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1份 报送科学技术处。

8. 项目申请材料经形式和资格审查后,由省教育厅适时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9.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的研究课题请勿申报本项目。

四、其他事项

(一)请将项目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所有项目逾期申报将不再受理。

(二)请各部门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李恺娴

联系电话:0871-65125605

联系邮箱:zz2081@ynufe.edu.cn

附件:1. 2024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申报指南

2. 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 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书(格式)

4. 2024 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5. 云南省人民政府与省外高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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