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云南省科技厅发布了《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4年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我校2024年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4年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杰出青年、优秀青年、青年项目。
(一)重大项目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共性需求,研究重点聚焦云南特色优势领域和重点产业,以需求导向为主开展创新性研究,力争实现重点产业、特色优势领域基础科学研究重大突破。
(二)重点项目
支持已有较好基础的科研人员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以及综合交叉前沿学科,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目标是为解决科学问题,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探索新现象、开辟新领域和新方向,在数学物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医学科学等学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力争实现重点产业、特色优势领域基础科学研究的突破。
(三)面上项目
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在自然科学范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优势特色学科发展和创新人才成长。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关注密码学研究。
(四)杰出青年、优秀青年
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同行认可,具有较好的创新性研究成绩,有望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青年科研人员,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培育一批达到国内科技领先水平的优秀学术骨干。
(五)青年项目
支持青年科研人员自由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研人员独立主持项目、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激励创新思维,培育创新后继人才。
各类型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及说明
(一)申报单位及申请人要求
1.申报单位须是在云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有较好科研基础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
2.须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每项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按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单独核算,专账管理。
3.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含各类联合专项(基金)项目)逾期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对2023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云南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进入会议评审答辩但最终未立项的,在申报重点项目时需提供相关证明。
6.申请人应当是所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项目组成员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有合作单位的,须扫描上传双方单位正式签订的合作协议。
(二)限项申请说明
1.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人员,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含青年项目和各类联合专项项目)。同一研究内容已获得过财政经费资助的,基础研究计划不再立项支持。
2.即满足毕业的高校和科研院所2022年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或专业所属学科2022年ESI全球前1‰的申报面上项目的条件,又满足青年项目申报条件的,只能申报1项面上项目或青年项目(在申报项目时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相关要求
1.申报项目涉及科研伦理、科技安全、涉密信息、科研诚信等相关问题,须符合《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云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云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并在系统上传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书、课题组成员签名及单位盖章页、单位承诺书、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2.项目经费按照《云南省科技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部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执行。省基础研究计划中的重点项目、杰青项目、优青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的项目的申请书和经费预算书中,只需填写项目总经费,不需填经费明细。省基础研究计划重大项目须提交经费预算书及明细。
3.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当注明得到“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XXX(项目编号)”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Yunnan Fundamental Research Projects (grant NO. XXX)”。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包括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
三、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请人网上在线填报项目申请(选择基础研究计划下对应的项目类型),在线填报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8:00至2023年8月11日18:00截止。
(二)学校在线审核时间至2023年8月14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871-65239263
地点:致远楼107 邮箱:332055083@qq.com
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