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副院长:
多年来,在学校党政领导重视支持下,离退休处每年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春秋游活动已形成惯例。春秋游活动对于丰富离退休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但随着学校的快速发展和离退休人员的不断增多,统一组织大型集体户外活动的局限性、风险性和工作难度也日益显现出来,确需根据新的情况进行必要调整。
一是参加春秋游活动的人员覆盖面仅为离退休总人数的五分之一左右。绝大多数老同志因年龄、身体及其他原因不能参加,因而造成只有少数人享受春秋游待遇的不公平现象。
二是春秋游选点越来越难。原因是:若组织远距离活动,学校所能提供的经费条件有限,而组织近距离活动的地点几乎都已经去过,选择余地越来越小、难度很大。
三是组织大型集体户外活动的风险较大。由于老年群体的特殊性,由学校统一组织集体活动,既承担人力、物力和财力,又承担吃、住、行、游中的一切风险,明显不符合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
四是单位对离退休人员传统的服务方式已经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实际,需要探索适合新形势的管理服务办法。
综上所述,经离退休处党委、行政研究,决定向学校领导专题请示:从2005年起,不再统一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春秋游活动,把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经费按年人均100元的标准,随离退休金发放到个人,由老同志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使用。
当否,请审定。
离退休处党委
离退休工作处
2005年4月25日
领导批示:经学校党政领导联席会讨论,一致同意离退休处党委和行政的意见,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好事办好。段茂森。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