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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 项目(教师学习进修)申报和管理 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0-06-19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20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           项目(教师学习进修)申报和管理

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 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20〕82号)要求,为做好此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申报要求

(一)2020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教师学习进修)有计划地资助中青年教师到省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或进修、访学。申请者为在职在编教师,年龄在申报当年12月31日前不超过45岁(1975年以后出生)

(二)申报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进修、访学资助为已在人事处进行学习进修备案,2019年已派出但未被资助或2020年拟派出的教师。教师进修一般为半年,访学一般为1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一般按3年学制资助。

(三)今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无申报名额限制。

(四)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攻读省内高校学位等不在本项资助范围内。

二、经费资助

(一)重点支持到与我省签订省校战略合作协议的高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东北大学(共23))进修、访学和攻读硕士、博士的教师。对到其他省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进修、访学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视2020年经费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二)已经获得其他各级各类进修访学和攻读学位项目资助的教师,本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此项目登录:进入9999js金沙老品牌网站-网上服务大厅-业务系统-人事系统-进修培训管理-进入服务-教职工组-申请-点击“省院省校教育合作攻读硕士/博士博申请表”或“省院省校教育合作进修访学申请表”-填写申请表-提交-导出-线下请领导审核签字盖章

(二)各院、各单位的人事系统管理员在本单位(部门)领导线下审核同意后,请及时登录人事系统点击审核通过。

(三)申请表连同申报教师的录取通知书、委托培养三方协议和学费收取通知单、身份证件等材料复印件各一式1份于2020619日(星期)下午5:00前报送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致远楼317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65192493、短号(8493)。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