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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1-05-14 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具备承担我校教学计划内一门课程能力的教学人员和拟聘教学人员。

2.我校在职在编人员;

3.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二、申请认定人员应报送材料:

1、2021年1月1日及以后的《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一份(原件,体检化验单需附在体检表后)

特别提示: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患有急慢性肝炎者,视为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视为合格。要求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表,体检表须贴与网报电子版照片同底的1寸近3个月白底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片;要求二: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2、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各一份(原件,两年有效期内)。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但需提供含两学成绩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影印件一份,教育实习鉴定表影印件一份。可到人事处档案科(致远楼317室)查询复印并加盖人事处档案科印章;

3、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1) 学历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即学历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获得验证或能提供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2)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证明报告可以在工作时间去省教育厅一楼学历认证大厅办理,办理时需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并缴纳费用,办理时间长,请尽快准备。

4、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复印件一份(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提交本人近3个月内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纸质照片一张(**),请确保本次申报提交(包括网报、体检)的所有照片均为同一底版;

7、《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封面一份(材料装袋要求按以上顺序整理,其中材料2和4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供)。

★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考察及普通话水平测试可以免测。

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若提供两学成绩、教育实习鉴定表、教育实习成绩和相应的学历证书,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可以直接认定。若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需参加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要求,该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可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

三、相关要求

1、照片要求

(1) 提交纸版照片:背面请注明申请者本人的姓名

(2) 照片尺寸(网报时上传):分辨率宽度应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应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照片文件应小于190K,上传图片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并在此基础上尽量保证清晰。

2、申报要求

(1) 个人报名。请各申请认定的教师于5月19日前完成校内网上报名。请登录9999js金沙老品牌网站-网上服务大厅-业务系统-人事系统-进修培训管理-进入服务-教职工组-申请-点击“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填写申请表-提交。

(2) 填报审核。请各单位系统管理员于5月19日前完成网上个人填报事项审核,无误点击“审核通过”。

(3) 个人申报:请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教师于5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

//www.jszg.edu.cn) 进行申报。

(4)材料审核: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人员准备材料,装入档案袋,带上原件于5月20日-27日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致远楼311-1室)进行审核、网络申报现场确认。

3、申请人加QQ群:因时间紧,任务重,为便于后续工作开展,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拟申报人员并请其本人加QQ群:545488644(财大-教师资格认定群)。


附件:1.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 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

3. 高校资格认定任教学科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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