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7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工人技师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技师资格的条件
(一)具有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对年龄在50岁以上或少数民族工人,学历条件可以放宽到初中。
(二)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持有高级工证书5年以上。
1.申报汽车驾驶技师的工人,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持有A1、A2类汽车驾驶执照之一或同时持有B1、B2类汽车驾驶执照;连续安全行车10年以上或累计安全驾驶20万公里以上。
2.技师资格的考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执行,《国家职业标准》中尚未设立技师岗位的工种,暂不申报。在技术含量高,技术工人相对集中的工种中合理设置技师岗位。
二、部门推荐条件
1. 2017年、2018年、2019年的履职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2.在同等条件下被评定为优秀或者受过嘉奖、奖励者优先。在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中,优先考虑距法定退休时间最近的人员,推荐参加技师(技术工二级)职业资格培训(2020年7月前达到退休年龄人员的申报材料,工考办将不予受理,不安排技师职业资格培训)。
三、提交材料要求及时间
(一)提交材料要求
1.申报人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如个人学历证书年久遗失的,须请毕业学校开具证明),高级工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上述材料请统一扫描在一个PDF文件内,文件名为:××学院张三申报技师证明材料.pdf(一人一份文件)。
2.请各单位填报《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申报表》。表格电子版请到“学院绩效交流办公”QQ群(群号203355107)或人事处网页该通知处下载,表格填好须经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扫描(或拍照)。
(二)提交材料时间
个人证明材料、各单位填报的申报表电子版及该表格经领导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或拍照),共三种材料请于2020年2月19-21日(星期五)17:00前发送至452453956@qq.com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15808755660
人事处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