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为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云南省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中,一般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人事关系在云南,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的在岗人员。
其中: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及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2年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过省级以上科技(研)项目或者担任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
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及中职(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2年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过省级以上科技(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或者担任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
(二)专项条件
1.除基本条件外,申报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近5年(2014年1月1日以来)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者;与前述层次相当奖项主要完成者。
(2)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在国内外知名一流学术刊物发表学术文章,累计影响因子8.0以上,或者发表过国内同行公认的标志性论文,或者以第一作者出版过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专著。
(3)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动植物新品种权,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3项以上,或者获得新药证书1项以上。
2.除基本条件外,申报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近5年(2014年1月1日以来)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者;与前述层次相当奖项主要完成者。
(2)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工程化,或者在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创新方面取得重大技术突破,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
(3)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动植物新品种权,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3项以上,或者获得药物临床试验研究批件1项以上。
(4)作为领办人或者创办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类科技型企业认定。
(5)作为主要贡献人转化应用重大科技成果、关键技术,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推广3项以上先进实用技术应用于生产,带动地方产业发展,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
(三)放宽条件
对在国家或云南省相关重点领域开展原创性、关键性技术研究,取得重大创新突破、作出突出贡献、学术技术成果居省内外领先水平,创新性业绩或代表性科技成果得到同行公认的高端人才,申报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不受学位、职称条件限制。
二、遴选重点
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发展产业(包括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等八大产业),以及云南省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相关重点领域,并结合各单位重点、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进行遴选。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以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推荐名额
(一)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推荐名额限制:我校可推荐最多不超过5名。
(二)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推荐名额限制:我校可推荐最多不超过2名。
(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占本单位推荐名额:
1.各单位推荐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不占本单位推荐名额,但推荐名额不得超过前述各单位推荐限额。
2.符合申报条件,已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四、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经过民主推荐、内部公示等程序,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确保人选质量。
(二)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云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万人计划”入选人才不在申报之列。
(三)各推荐单位在人选推荐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要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和人选如实填写推荐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对于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请各位拟申报人员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致远楼317,同时报送学院公示材料(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519787466@qq.com邮箱。《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申报基本情况表》《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申报基本信息表》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申报基本情况表》《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申报基本信息表》(只交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单位+姓名+申报人才类型)。
附件材料须经人才所在部门核对原件并由审核人签字。附件材料各部分请附目录并用彩页隔开,与申请书合并装订。附件材料装订顺序详见附件。
(六)本通知及附件材料模板可从云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www.ynstc.gov.cn)“通知公告”“科技人才”栏目下载。
附件:1.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申请材料
2.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申请材料
人事处
2019年3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老师 0871-6519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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