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2017年省科技厅将围绕省委、省政府着力推进的重点发展产业和重点学科,遴选100名左右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以下简称“两类人才”)。为做好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年龄45周岁(含)以下,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从事科研、管理等工作的在岗人员。其中: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应具备硕士(含)以上学位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两年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科技项目(课题)或承担过国家科技项目(课题)或担任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应具备学士(含)以上学位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近两年主持承担过省级科技项目(课题)/重大工程项目或承担过国家科技项目(课题)/重大工程项目或对地方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担任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
(二)专项条件
1.除基本条件外,申报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还应取得以下成果(2012年以来)之一:
(1)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主要贡献人;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等奖主要贡献人。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达到5.0以上;以第一作者出版过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专著。
(3)3项(含)以上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动植物新品种、技术标准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要完成者。
2.除基本条件外,申报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还应具备以下条件(2012年以来)之一:
(1)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主要贡献人。
(2)主持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工程化,在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创新方面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近3年年平均新增利润超过100万元者。
(3)3项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主要完成者。
(4)获认定的省重点新产品主要研发者。
(5)经省部级以上认定的各类科技型企业的领办人或者创办人。
(6)转化应用重大科技成果、关键技术,近3年年平均新增利润100万元以上者;推广运用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近3年年平均新增利润100万元以上者;推广3项以上先进实用技术应用于生产,带动地方产业发展,近3年年平均促进农民群众增收100万元以上者。
(三)遴选重点
1.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选拔,重点围绕我省急需的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和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等八大产业领域,并有机结合各单位重点、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和博士点、硕士点的建设遴选。
2.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重点围绕我省急需的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和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等八大产业领域,从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产业化、高层次技术管理和经营管理(包括科技型企业家)的人员中遴选,优先选拔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推荐名额
1.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我校推荐名额为5名。
2.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我校推荐名额未2名。
二、申报流程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及系统地址
2017年“两类人才”采用网络申报,申报系统地址:云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www.ynstc.gov.cn)“网上办事”栏目。系统申报集中开放时间:2017年5月10日上午9:00至5月30日下午6:00。
(二)网络申报流程
1. 省属及中央驻滇单位申报流程:申报单位依据推荐名额,公开选拔和确定推荐人员→申报人在线填写申请书→单位审核推荐→省科技厅审核。
(三)有关要求
1. 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有关申报准备。
2. 网络申报材料提交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生成打印文件,申报人需打印装订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送人事处审核盖章。
3. 请于2017年5月20日前将申报人材料(申请书及附件)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317办公室。
4. 申报材料提交省科技厅后不再退回和修改,请各申报人认真填写,确保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871-65192493(校内短号8493)
电子邮箱:403411960@qq.com
人事处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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