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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支撑材料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7-04-13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精神,建立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常态监测机制,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开展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顺利完成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基本信息表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需再次对职工个人信息进行补充和完善,本次填报表格分别为《编制内教职工基本信息表》、《全日制编制外教职工基本信息表》、《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人员统计范围均包括现聘用人员及上年度离职人员。相关表格附件见电子版。
二、提交相关材料
(一)在职在编教职工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中专以上)、最高职称证书复印件、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其它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勤技能人员需要提供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等支撑材料。
(二)全日制编外教职工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中专以上)、最高职称证书复印件、高校教师资格证、其它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支撑材料。
(三)外聘教师提交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中专以上)、最高职称证书复印件、高校教师资格证支撑材料。同时还需要提供《外聘教师聘用审批表》(须由部门和教务处签字盖章)。
(四)师德师风材料:请各部门提交本部门近三年来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及师德师风建设获奖情况的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三、其他要求
(一)本科教学状态基本数据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搜集工作,材料收集及人员信息统计范围包括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15日期间在职在岗人员及离职人员,表格中日期格式一律为:1989-0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电子版请于4月17日前提交至人事处309室杨红梅老师。
(二)提交相关材料中,在职在编教职工、外聘教师需要提交的支撑材料和师德师风材料请于4月20日前交给人事处309室赵宇老师,全日制编外教职工需要提交的支撑材料请于4月20日前交给人事处317室余扬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12829    内线:2829
联系人:赵宇、杨红梅、余扬
 
 
 
附件:
1.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编制内教职工基本信息表)
2.表1-6-1全日制编外教职工基本信息
3.表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
4.《外聘教师聘用审批表》
 
                                 人事处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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