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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6-06-20 阅读次数:
 各学院、科研院所

根据上级部门通知精神,现将2016年度我校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上级要求,今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国际科技发展前沿动态和我国重点向“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新兴和战略性产业、核心技术倾斜,重点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研究的人才,加大力度引进青年人才、企业和金融机构急需紧缺人才。

二、申报项目及要求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其中,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申报人才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3.外专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华工作,已经在华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引进后应在华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4.青年项目。引进主体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部分金融机构。申报人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并有3年以上连续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引进后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5.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引进后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

6.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引进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高等院校和国内有影响力的非公有制文化单位。引进规模控制在30人以内。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从事舞台艺术和创意设计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申报短期项目的,应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以上项目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未作特别说明的,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61日。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书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

四、推荐单位须提交的材料

单位推荐报告,须由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时间安排

2016626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和学院推荐工作。学院须将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引培办(致远楼308室)。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本次申报不限定名额,各学部学院要严格人选条件,切实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认真负责地推荐候选人。

2.各院要注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遴选优秀人才。

3.申报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空项、漏项。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切实做好制作申报材料的指导工作。

4. 所有材料须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要求提供,以免耽误学校上报进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笋

联系电话:6573607113529354892

 

                        人 事 处

                                         201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