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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9js金沙老品牌关于2017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选派教师进修、访学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6-11-21 阅读次数:
9999js金沙老品牌关于2017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选派教师
进修、访学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云教科〔201635号文件通知,2017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选派教师进修、访学及攻读硕士、博士工作已启动。现就选派2017学年进修教师、访问学者及资助中青年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将本通知传达到各部门教职员工。
一、选派名额
2017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进修、访学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采取不限额、自由申报的形式。申报计划经省教育厅初审符合要求的纳入当年资助计划,不符合条件的则不再列入计划。教师进修一般为半年,访学一般为1年。
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高校教师、中职教师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不在省院省校教育合作资助范围内。
二、接收单位
接收进修、访学的单位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中国民航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13所高校为主。
三、材料受理
1、进修、访学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1)经院(部)同意外出进修、访学的教师须通过互联网查阅接收单位的学科、专业范围和指导教师,填写《进修、访学申请表》(到接收单位网站下载)一式二份,
2)经院(部)同意外出进修、访学的教师还须填写附件1一式一份;
3)附件2由本部门统一汇总填写一式一份;
2、攻读硕博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经院(部)同意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填写附件1一式一份,附件3由本部门统一汇总填写一式一份。
3、材料上交时间:请各单位将本部门拟选派人员相关材料收齐于20161128日(星期17:00前交我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致远308室),电子文档同时发至邮箱:403411960@qq.com,经学校审核推荐上报,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外出进修、访学教师须先制定计划,有明确的进修、访学目标。进修、访学计划随申请表交人事处,以便学校审核批准。
2、进修、访学结束须向学校交进修、访学总结,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凡未按要求进行的不给予报销相关费用。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736071 内线6071
 
附件:(附件电子版请到人事处网页下载)
1、9999js金沙老品牌教师(进修、访学)申请表
2、2017年申报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选派进修访学教师名单汇总表
3、2017年申报省院省校教育合作培养硕士博士名单汇总表
 
 
                                                 人事处
                                              20161121
 
 
附件1:
9999js金沙老品牌教师                   申请表
 
姓  名
 
年龄
 
性别
 
民族
 
最后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到校时间
 
所在部门
 
职称
 
职务
 
开课名称
 
报考学校
 
专业方向
 
是否定向
 
定  向:考取后人事关系保留在学校,毕业后回学校工作;
非定向:考取后人事关系从学校转出,毕业后自主择业或重新分配。
联系方式
办公室
 
家庭
 
其他方式
 
教研室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所)意见
                   学院(所)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组织部意见
                     组织部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人事处意见
                     人事处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校领导批示
 
 
 
年    月    日
备注
 
1、凡教师进修学习、提升学历等均应填写此表逐级审批,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报考手续。
2、此表由申请人逐项填写到联系方式,交所在教研室、学院(所)签署意见后交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签署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应送组织部审批后交人事处。

附件2:
2017年申报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选派进修/访学教师名单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进/访类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或职称
现工作单位
研究进修内容
导师
接受学校
论文和获奖情况
起止日期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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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6
 
 
 
 
 
 
 
 
 
 
 
 

附件3:
2017年申报省院省校教育合作培养攻读硕士、博士名单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学历
学位
所在系部
从事专业
报考学校
报考专业
攻读学位类型
备注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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