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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4-08-28 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首批“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首批“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云发改人事〔20141110号),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决定在全省开展首批“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数量
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选拔对象为全省国有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滇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产业技术研发、引进、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拥有专利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来滇创业的创新创业人才。首批选拔50名左右。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职业道德;
2.专业知识扎实,创新能力和科研管理能力较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具备固定的能够满足技术研发及产业创新的工作平台,具有较强的团队组织协调能力,能够领衔创新创业团队并发挥技术骨干和引领作用;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195981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条件
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选拔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技术负责人(或省部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主持人、省部级以上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在滇主持产业技术研究项目,其研究项目技术路线明确、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需要并已具备一定的成熟度、研究成果预期具有较大的转化潜力和较强的产业带动引领作用。
2.作为1项以上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含职务发明创造主要完成者,专利权属单位所有的)或重要工程技术类作品的作者(含职务作品署名权享有者,著作权属单位所有的),其专利或作品的技术水平国内省内领先、已实现产业化应用并获得较大经济效益或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
携专利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来滇创业的创新创业人才,需已在我省注册企业,已完成项目前期开发,拥有创业项目核心技术(产品)的专利权或著作权,拥有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3.作为云南省三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建成项目(或规模相当的其它大型项目)的项目团队主要技术负责人或大型企业重大技术攻关团队主要负责人,带领团队在工程项目设计与实施或产业技术(设备)引进、消化、集成过程中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取得创新成果,为推进项目顺利建设实施或为企业实现产品创新、技术改造、工艺提升等发挥了重大作用。
4.掌握国内外最新产业技术、对产业和市场发展趋向有较高敏锐度,通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在推进我省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影响面较为广泛。
(三)对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表现特别突出、优秀的人选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见附件(在人事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附件:《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联系人:甘老师;联系电话:65192493(内线:8493
人事处
201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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