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对象:我校符合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条件,但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教师;
(一)已通过教育理论考试,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二)在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
二、各学院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自行安排时间、遴选测评专家、确定测评地点、汇总测评对象于2014年3月24日前报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313室(杨红梅),联系电话:65192491(内线8491)。
(一)各学院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于2014年3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二)测评专家须由三位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老师组成,并指定一名测评组长。
(三)机关、教辅等各部门符合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条件的老师,请按照上课课程所归属的学院,到各学院申请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三、人事处联络员:杨红梅
联络员负责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具体解释工作,按照各学院教学能力测评时间准备《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堂教学测评表》、《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后说课测评表》带到测评地点,计算测评专家打分、进行汇总,加盖人事处公章,请测评组长签字。
四、测评老师请做以下几项准备:
(一)讲课内容一律按15分钟进行准备,测评专家可视情况提前终止;课后说课的时间一般掌握在5分钟。
(二)若测评老师使用多媒体课件,请提前做好调试。
9999js金沙老品牌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