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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4年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申报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4-08-26 阅读次数:

 

关于调整2014年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
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申报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排,2014年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申报时间由7月推迟到9月初。由于此次申报工作涉及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部门务必将此次申报工作通知到每位教职工,保证此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通过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程序从外省(市、区)引进到我省工作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
(二)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出站,通过博士后出站安置程序到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三)国家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回国或在海外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等从事金融、技术、教育、科研、管理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后回国,通过回国留学人员安置程序到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四)2006年以来,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引进的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到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近3年来在现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的高层次人才。
二、评审认定条件、申报程序与要求、经费管理
评审认定条件、申报程序与要求、经费管理等见附件。(在人事处“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三、填报要求
请各部门于201493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致远楼308办公室。
附件:《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云人社发〔2014113号)
联系人:甘家武,联系电话:65192493(内线:8493
 
 
人事处
201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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