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 2012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申报2012年度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每年的资助规模为1000 人左右,今年我校可向教育厅推荐1人参加全省竞争。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推荐符合条件要求的同志参加学校选拔,由学校组织评审后确定1人参加全省竞争。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 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一般应为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一般应为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领域
申请者须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力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四、申报材料
1. 教育部有关通知及申报所需表格请从www.dost.moe.edu.cn 下载。申请者提交《“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和附件一式一份。
2.申报材料请务必于2012 年7 月12 日(星期四)下午6:00 前报学校人事处(致远楼308室,联系人:欧成雄,5192493)。
3.教育部、教育厅对以上工作有严格的时间和材料要求,请各院各单位务必严格把关,按照时间要求抓紧抓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