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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1-03-16 阅读次数:

学校各部门:

接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拟于近期举行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教师中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均应积极申请认定。

二、认定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二份;

3、体检表一份(原件);

4、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影印件一式二份。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其《学籍档案》中心理学、教育学成绩和“教学实习”成绩复印件,可到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310室)查询复印并加盖人事处印章;

5、身份证、学历证影印件各一式二份;

6、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影印件一式二份;

7、交电子照片和小一寸办证照片各一张;

8、《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封面一份。

三、表格下载及填写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封面,请点击附件部分的链接进行下载,所有表格均须A4双面打印;如不具备下载及打印条件,可到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办公楼308室)领取;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请手工填写411栏由所在部门填写,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3、体检表须贴照片,请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要求:

1)本表只填写到“本人简历”一栏,以后的部分由学校统一填写。“本人简历”中的学历按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本科、研究生等由低至高的顺序填写。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均须贴上本人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四、电子照片要求:

1、照片文件名:申请者本人的姓名加身份证号码;

2、照片尺寸:必须在19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只能为JPG,系统不接受其它格式的文件;

3、电子照片请通过邮件发至我处。   邮箱地址:641967076@qq.com

五、其它说明:

按照上级职改部门规定,教师申报职称均应提交教师资格证,凡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我处将不再受理职称申报材料。

六、材料上交时间:

请各部门及时通知本单位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填写后连同其他材料、电子照片,于2011330(星期三)前交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办公楼308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5192493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体检表

      4、《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封面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