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利用好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推进我校师资建设工作,现根据云教科[2010]84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精神,将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通知,2010年教育部分配给我省45名推荐名额,由各高校自愿申报。
二、选派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三、资助方式
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资助标准按照访问学者来源区域有所不同:对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地区的人选,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
四、其他说明
1、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转达到各相关人员,需要申请的教师,请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电子文档于2010年3月15日下午17:00前报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经学校审核推荐后上报,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2、各接收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可在武汉中心网页: (http://www.train.whu.edu.cn)和中国高校教师网(http://www.ccf.edu.cn/)上查询和下载。
3、拟申报人员也可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查阅相关文件,按时做好申报工作。
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