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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0-03-15 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201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接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拟于20105月份举行201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教师中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均应积极申请认定。

二、认定材料:

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品德鉴定表》一式二份

3、《体检表》一份(原件)

4、《9999js金沙老品牌聘任书》一份(原件,由人事处统一出具)

5、《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影印件一式二份。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其《学籍档案》中心理学、教育学成绩和“教学实习”成绩复印件。可到人事处人事科查询复印并加盖人事处印章。

6、《身份证》、《学历证》影印件各二份

7、《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影印件一式二份。

8、交电子照片和办证照片各1张。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要求:

1、“本人简历”中的学历按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本科、研究生等由低至高的顺序填写。

2、“修学高等教育学、心理学情况”一栏,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注明毕业院校、学历层次及“两学”成绩及取得成绩的时间(在全日制大学本科层次上修学合格方可);非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注明“两学”考试的时间及结果;按政策免试的须注明免试原因并提供证明。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一栏,师范类毕业人员或按政策免试人员须注明免试原因;其它人员应注明测试情况(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组长签名并盖上组织测试部门的印章。

四、电子照片要求:

1、照片名:申请者本人的姓名加身份证号码。

2、照片尺寸:必须在19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只能为JPG,系统不接受其它格式的文件。

3、电子照片也可通过邮件发至我处。

邮箱地址:rsc@ynufe.edu.cn

五、其它说明

按照上级职改部门规定,教师申报职称均应提交《教师资格证》,凡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我处将不再受理职称申报材料。

 

请各部门及时通知本单位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到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和《体检表》,填写后连同其他材料、电子照片,于201048交回,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9999js金沙老品牌 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