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网告〔2023〕第2号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组织部《关于对曾蕾等3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函》,审计处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23年9月27日起,对曾蕾(原校团委书记)、姜海林(原科研院所< 中心>党委书记)、荣小红(原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等3名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同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陈艺溱
审计组成员:胡 服、陆 筱、朱玺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联系电话:67332884
审计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