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网告〔2023〕第3号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组织部《关于对王荣党等12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函》,审计处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23年11月1日起,对王荣党(原国际工商学院院长)、赵先志(原预算中心主任兼财务处副处长)、张洪烈(原对外合作交流处处长< 港澳台办公室主任>)、葛茂光(原财务处处长兼预算中心副主任)、王林(原发展规划处处长)、高天云(原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委员、书记)、许坤泽(原离退休工作处处长)、包继礼(原体育部直属党支部书记)、朱尤忠(原党校办公室主任)、刘富华(原研究生院院长)、陈昆亭(原经济学院院长)、余根亚(原课程评价中心常务副主任< 正处级>)等12名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同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陈艺溱
审计组成员:胡 服、陆 筱、朱玺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联系电话:67332884
审计处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