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2021〕第4号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组织部《关于对徐宝春等6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函》,审计处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21年10月21日起,对徐宝春(原办公室主任<党委巡察办主任>)、张文华(原宣传部部长)、寸丽锋(原学生处处长<学生工作部部长、武装部部长>)、李昆峰(原纪检处处长)、朱恒祥(原人事处处长)、龙希国(原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书记)等6名离任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同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陈艺溱
审计组成员:杜福昌、章海萍、杭慧芹、陆 筱、朱玺诺
联系电话:67334882
审计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