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保障妇女权益必须上升为国家意志

发布时间:2022-06-29

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把保障妇女权益作为坚定的国家意志。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指引中国妇女事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阔步前行。


我们党始终坚持把实现妇女解放和发展、实现男女平等写在自己奋斗的旗帜上


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坚持把实现妇女解放和发展、实现男女平等写在自己奋斗的旗帜上,始终把广大妇女作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始终把妇女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领导我国妇女运动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


——2013年10月31日,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讲话


做好党的妇女工作关系团结凝聚占我国人口半数的妇女,关系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力量。要加强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把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促进男女平等,发挥妇女在各个方面的积极作用,组织动员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


——2018年11月2日,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讲话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党的妇女工作的根本保证。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018年11月2日,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讲话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妇女事业、做好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大重视、关心、支持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妇女权益。


——2021年3月6日,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的讲话


把保障妇女权益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


要抓好妇女发展纲要实施,改善发展环境,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2013年10月31日,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讲话


我们要把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要增强妇女参与政治经济活动能力,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水平,使妇女成为政界、商界、学界的领军人物。我们要保障妇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特别是要关注农村妇女、残疾妇女、流动妇女、中老年妇女、少数族裔妇女的健康需求。我们要采取措施确保所有女童上得起学和安全上学,发展面向妇女的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帮助她们适应社会和就业市场变化。


——2015年9月27日,在全球妇女峰会上的讲话


男女共有一个世界,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将使社会更加包容和更有活力。我们要努力消除一切形式针对妇女的暴力,包括家庭暴力。我们要以男女平等为核心,打破有碍妇女发展的落后观念和陈规旧俗。


——2015年9月27日,在全球妇女峰会上的讲话


要以疫后恢复为契机,为妇女参政提供新机遇,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我们要消除针对妇女的偏见、歧视、暴力,让性别平等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


——2020年10月1日,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


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


我们强调促进男女平等、发挥妇女在各个方面的积极作用,都是对的,要坚定不移。同时,我们也要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


——2013年10月31日,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讲话


在中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每一位妇女都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中国将更加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支持妇女建功立业、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中国妇女也将通过自身发展不断促进世界妇女运动发展,为全球男女平等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2015年9月27日,在全球妇女峰会上的讲话


在中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最紧要的时刻,来自中国全国各地驰援湖北的4万多名医护人员中,三分之二是女性。有一位来自广东省的小护士还不满20岁。记者问她,你还是一个孩子,还需要别人帮助。她回答说,穿上防护服,我就不是孩子了。这段对话感动了整个中国!正是成千上万这样的中国女性,白衣执甲,逆行而上,以勇气和辛劳诠释了医者仁心,用担当和奉献换来了山河无恙。


——2020年10月1日,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

文章来源于 云南女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