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第十七期 报销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2

各分工会:

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关于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十七期(2021年)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报销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第十七期(2021年)职工住院支付部分为800元起。职工在一个互助期(年度)限内发生多次住院时,只扣减一次补助起点,其费用可以累加计算,但已审批过的补助不得与下一次补助累计。最低补助标准为100元。

二、报销方式

(一)线上报销:教职工本人下载云岭职工APP,云岭职工二维码(附件1)扫码登录手机APP端实名刷脸绑定银行卡自行申报。(准备资料:1.身份证,2.本人银行卡(必须是储蓄卡),3.本人医保卡)。出院45天以后才有住院信息。

(二)线下报销:部分退休教职工本人手机APP端申报有困难的,可向离退休工作处提交资料。所须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本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XX银行XX支行及手机号码),3.省/市医保普通住院病员医疗费用结算单(表九),4.住院发票。如没有银行卡的职工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医保二代卡去银行激活具有银行功能的医保二代卡。存折必须有通兑标志,支取方式凭密码。

三、补助金发放

职工申请审批通过后补助金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发放到本人银行卡上。

四、工作要求

(一)分工会代办员要做好云岭职工手机APP端的操作宣传指导工作(附件1)。

(二)离退休工作处要做好所需资料收集及审核工作,确保报销金额正常到账。

(三)2020年住院报销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请分工会代办员及时通知分工会住院人员,在规定时间完成报销手续。

联系人:夏光辉 电话:65118127(校内短号8127)


附件1:医疗互助大数据平台(补助申请)操作手册

附件2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第十七期)补助审批规定(试行)


             2021年5月12日


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第十七期)补助审批规定.pdf
医疗互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APP)(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