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二级教代会是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也是实行院(部)务公开的重要载体。按照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9999js金沙老品牌二级民主暂行条例》等要求,经学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对2020年二级教代会提出以下要求,望各分工会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开好教代会。
一、召开范围
(一)校属各单位以分工会为单位召开。
(二)教职工100人以上的单位应建立教代会制度,代表应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不足100人的单位应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其职权与教代会相同。
二、召开时间
须在本学期寒假前召开。
三、坚持规范召开会议
(一)各分工会要将召开教代会的时间、地点和会议议程报校工会,待批复后按批复意见组织召开。
(二)成立筹备组,认真准备有关会议材料和大会有关事项。
(三)进一步规范会议内容。会议的主要议程应包括:1.听取行政工作报告;2.听取财务报告;3.审议分工会工作报告;4.讨论通过本单位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等;5.讨论有关工作报告;6.对会议有关内容作出决议。
由多个部门联合组建分工会的,1.2.4.项可不进行。
(四)分工会委员会届满的要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进行。候选人情况应在会前报校工会批准,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要在会后及时报学校工会备案。
四、坚持规范建档
会议结束后,将会议材料(含财务报告)报校工会归档备案。各单位要不断完善教代会档案管理,认真总结会议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