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评2018年云南省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0

                                    校工〔201832

各分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激励广大教师努力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铸云岭师魂,育时代新人,按照关于《开展云南省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云教工〔20186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云南省师德标兵推荐参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一线教职工。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勤奋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具有优秀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情操,业务精湛,恪尽职守,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谨治学,廉洁从教。

(三)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尊重学生人格,诲人不倦,是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师益友,育德事迹突出。

(四)潜心钻研业务,业务水平高。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探索改革教学方法。

(五)在岗位上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六)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师德标兵称号及其它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三、推荐程序和评选办法

各分工会按照评选条件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工会与有关职能部门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参评2018年云南省师德标兵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束后,推荐参评2018年云南省师德标兵。

四、其他事项

(一)各分工会在评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实事求是地填写推荐表和事迹材料。

(二)评选工作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使评选先进工作真正起到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和推动工作的作用。

(三)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除申报表上填写300字左右主要事迹外,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须详实,文字简练,使用A43号字双面打印。

(四)请于20181121日前,将推荐表(纸质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学校工会办公室(致远楼311)。

    附件:云南省师德标兵推荐表(请在工会网页通知公告栏中自行下载)

20181114

 


 

 

 

 

                                      

云南省师德标兵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