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2018〕34号
校属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的落细落小落实,发挥妇女和妇联组织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学校工会按照云南省妇女联合会、云南省文明办和省委高校工委的工作要求,在全校开展推荐参评2019年度云南省“最美家庭”活动,推荐一户候选家庭参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每个分工会至少推荐一户候选家庭,学校工会将组织召开评审会,对推荐家庭的事迹材料进行评审,最终推选出一户候选家庭参评。
二、推荐方式
由各分工会按照推荐条件要求,从本分工会推荐至少一户候选家庭。
三、推荐条件
被推荐家庭,要具有我省户籍或在我省居住2年以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记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家庭(包括外来务工家庭)在孝老爱亲、热心公益、邻里互助、移风易俗、诚实守信、绿色环保、文化传承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均可推荐。对已经获得过省级和全国级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称号的家庭不再重复推荐
四、活动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是一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群众为中心、让群众当主角、由群众说了算”是这一活动的最大特色。各分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发动更多的家庭和群众参与其中,增强互动性,扩大影响力,积极发现感人线索,确保“最美家庭”推选活动取得实效。
2.精心组织开展。各分工会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坚持以职工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从动员手段、寻找环节、引导路径上不断探索创新,提升活动的时代感和吸引力,扩大职工的参与面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在全校掀起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廉洁文明等家庭美德的热潮。
3.充分征求意见。各分工会要采取适当方式,对拟推荐的候选家庭在政治、业绩、诚信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4.严格标准质量。各分工会要认真做好推荐家庭的公示和审核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所推荐、评选的家庭事迹突出,职工认可,是广大家庭学习的榜样。
五、材料申报
各分工会按照通知要求,切实组织好推荐家庭材料上报等各项工作。申报材料包括:
1.纸质版表格材料提供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①《2019年度云南省“最美家庭”推荐表》纸质材料2份(见附件1),家庭主要事迹一栏字数不超过300字;②《2019年度云南省“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2份(见附件2)。
2.家庭事迹材料纸质版1份。要求: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撰写内容包含家庭成员介绍、家庭人口数、家庭住址或单位名称;事迹材料要结构合理、重点突出、文字简洁,内容不用面面俱到。
3.提供3张与推荐主题有关的家庭生活电子版照片。要求:①其中一张为家庭全家福照片,另外两张为家庭生活展示照片;②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原始照片不小于2M、不低于2000像素,无水印;③每张照片的说明内容不超过50字。
以上第1、2项材料需要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第3项只提供电子版材料。请于2018年12月17日前将全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一并报工会311室
联系人:秦老师 65113315。
QQ邮箱:489695527@qq.com。
2018年12月10日
附:1.《2019年度云南省“最美家庭”推荐表》
2.《2019年度云南省“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