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2
 各分工会:

    为确保学校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持续健康开展,圆满完成云南省第十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相关工作,根据云南省总工会《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及云南省总工会关于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在职职工住院补助实施办法、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退休人员住院补助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第十五期医疗互助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政策,做好组织动员

各分工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第十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组织工作的顺利完成,要做深做细医疗互助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广大职工充分理解“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互助互济,共建和谐”的重要意义。要精心安排部署配备精干人员,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组织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落实工作要求

一是坚持职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二是组织动员在职职工尽可能参加活动;三是参加活动人员必须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三、注意事项

(一)1213日(周四)16:30,在致远楼415召开第十五期医疗互助代办员培训会,请相关人员务必按时参加;

(二)请认真核对参加医疗互助教职工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确保无误;

(三)请于2018122012:00前,将所属单位《团体申请表》,新参加、未参加、续互转入明细表电子版发送至2280132859@qq.com。《团体申请表》一式三份、《明细表》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分工会公章,交至致远楼319室夏光辉老师。同时将本分工会第十五期互助金统一上缴财务处。科目代码:2305.2.10,校工会收齐后统一上缴省教卫科工会账户。 

联系人:夏光辉  电话:13708445787

 

附件:第十五期医疗互助模板

 

 

 

                           20181213

15期医疗互助模板.xlsx
15期医疗互助模板(excel2003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