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关于开展春节送温暖摸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6
 各分工会:

    学校工会拟于20191月份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落到实处,体现学校工会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关怀,切实做好慰问工作,现就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摸底时间

20181224日—201917

二、慰问对象

(一)慰问对象

1.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昆明市五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90,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2.家庭实际人均收入略高于昆明市五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900.5 ()以内,,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子女上学、残疾、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不需统计慰问对象

1.已经是建档立卡困难职工;

2.拥有2()以上住宅;

3.拥有商业店铺、厂房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

4.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

5.已经购买机动车辆;

6.本人违法犯罪或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由困难职工本人向本单位(部门)分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并提供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  分工会根据标准,对困难职工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  困难职工所在分工会,原则上对困难职工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人口、就业情况、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等。

(四)审批  将《困难职工档案表》和相关材料报校工会进行审批,由校工会备份存档,统一管理。

四、具体要求

(一)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摸底排查工作,确保困难职工慰问对象不重复、全覆盖、无遗漏。

   (二)报送时间

请各分工会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并于201917日前将《困难职工档案表》纸质版(加盖分工会公章)报送至致远楼319室和电子版电子版(2280132859@qq.com)。

联系人:夏光辉,电话:65182937(校内短号2937

 

附件1:困难职工档案表

附件2:填表说明

(档案表及填表说明请在工会网页通知中下载)

                                    20181225

 

附件2填表说明.docx
附件1困难职工档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