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学校工会拟于2019年1月份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落到实处,体现学校工会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关怀,切实做好慰问工作,现就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摸底时间
2018年12月24日—2019年1月7日
二、慰问对象
(一)慰问对象
1.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昆明市五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90元,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2.家庭实际人均收入略高于昆明市五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90元0.5倍 (含)以内,,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子女上学、残疾、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不需统计慰问对象
1.已经是建档立卡困难职工;
2.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
3.拥有商业店铺、厂房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
4.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
5.已经购买机动车辆;
6.本人违法犯罪或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由困难职工本人向本单位(部门)分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并提供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 分工会根据标准,对困难职工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 困难职工所在分工会,原则上对困难职工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人口、就业情况、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等。
(四)审批 将《困难职工档案表》和相关材料报校工会进行审批,由校工会备份存档,统一管理。
四、具体要求
(一)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摸底排查工作,确保困难职工慰问对象不重复、全覆盖、无遗漏。
(二)报送时间
请各分工会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并于2019年1月7日前将《困难职工档案表》纸质版(加盖分工会公章)报送至致远楼319室和电子版电子版(2280132859@qq.com)。
联系人:夏光辉,电话:65182937(校内短号2937)
附件1:困难职工档案表
附件2:填表说明
(档案表及填表说明请在工会网页通知中下载)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