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19年军烈属慰问工作,请各分工会统计本单位及所属部门现役军人配偶子女和烈士遗属情况,需提供军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和烈士证明复印件(证件必须是新版在有效期内,不含烈士证明),统一填写军烈属情况登记表并签字盖公章,于2019年1月8日前交致远楼319室和电子版电子版(2280132859@qq.com)。
联系人:夏光辉,电话:65182937(校内短号2937)
附件:2019年军烈属情况登记表
(登记表请在工会网页通知中下载)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