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云南省师德标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0
                                校工〔201758

各分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树立和表彰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弘扬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努力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铸云岭师魂,育时代新人,按照云南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会的工作安排,学校工会组织开展2017年云南省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一线教职工。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勤奋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具有优秀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情操,业务精湛,恪尽职守,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谨治学,廉洁从教。

(三)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尊重学生人格,诲人不倦,是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师益友,育德事迹突出。

(四)潜心钻研业务,业务水平高。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探索改革教学方法。

(五)在岗位上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六)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师德标兵称号及其它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三、推荐程序和评选办法

各分工会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工会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分工会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参评2017年云南省师德标兵候选人名单,并对师德标兵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四、其他事项

(一)各分工会在评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实事求是地填写推荐表和事迹材料。

(二)评选工作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使评选先进工作真正起到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和推动工作的作用。

(三)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除申报表上填写300字左右主要事迹外,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推荐表和事迹材料装订成册。事迹材料须详实,文字简练,使用A43号字双面打印。

(四)请于20171110日前,将推荐表(纸质一式2份及电子版)上报学校工会办公室(致远楼311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云南省师德标兵推荐表

 

 

 

 

 

 

            

           20171030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