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落实《云南省教卫科工会关于开展职工“和谐家庭·好家风”建设活动的通知》(云教工〔2016〕19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广大职工和家庭中开展职工 “和谐家庭·好家风”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和谐家庭·好家风”。
二、活动目的
以职工“和谐家庭·好家风”为主题,以职工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以最大限度地发动职工、组织职工、吸引职工、宣传职工、扩大职工参与率和社会影响力为手段,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引导职工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好家风·你我共同寻找”活动。以各基层工会为单位,依托“职工之家”平台,广泛开展寻找职工“和谐家庭·好家风”活动。通过组织职工交流文明家风、展示和谐风貌、评议家训家规,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和家庭践行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内在动力,做积极向上、文明高尚良好家风的建设者,做和谐文明家庭的创建者。
(二)开展“好家风·你我共同培育”活动。要多角度培育和挖掘典型,开展 “好母亲”、“好父亲”、“好婆媳”、“好妻子”、“好丈夫”、“好儿女”、“好邻里”等好家风评选活动,在各单位设立“道德榜”、“好人榜”,引导广大职工树立“身教重于言教”的观点,自觉肩负起尊老爱幼、教育子女的责任,在家风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三)开展“好家风·你我共同行动”活动。要广泛开展“美德在我家”好家风活动,举办座谈会、演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借助文化阵地的作用,让家庭美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职工家庭思想道德实践和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为重点,开展“好家训、好家风、好家教”治家格言征集、“书香家庭”征文、“家训展”、和美家庭建设等活动,晒家庭美德、讲家庭和谐、展家人技艺、秀家庭梦想,用榜样力量引领广大职工和家庭见贤思齐、崇德向善,推动良好家风的树立。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开展职工“和谐家庭·好家风”建设活动作为家庭道德文明建设、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按照“两个必须”即“寻找”活动必须在“职工之家”开展、所有“职工之家”都必须行动起来的要求,在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组织上予以保障,工作上予以落实。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整合各类资源,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稿、宣传栏、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职工“和谐家庭·好家风”典型,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有效提高职工和家庭知晓率、参与率,努力使职工和谐家庭建设、培育良好家风转化为每位职工和每个家庭的内在需求,形成家家弘扬家庭美德、人人构筑好家风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结合,提高实效。要将此项活动与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职工和家庭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的基石作用,千方百计调动广大职工和家庭的参与热情,切实提高职工参与率、扩大活动覆盖面、增强活动实效性。
各分工会要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本单位的活动内容,动员和组织职工广泛开展“和谐家庭·好家风”建设活动。并
于2016年9月23日前将活动总结(图文)报校工会。报送情况将作为年底评选“和谐家庭”及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纸质版报工会311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39725344qq.com
校工会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