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分工会:
缴纳会费是每位工会会员应尽的义务,为做好2016年学校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会费缴纳标准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在编会员每月应按本人月工资收入的0.5%缴纳会费,年度应缴纳会费计算公式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005×12;非编会员应按每月工资收入二分之一的0.5%缴纳会费,年度应缴纳会费计算公式为:(工资总收入÷2)×0.005×12。在编会员以2016年9月份工资标准计算,缴纳金额四舍五入到元。
二、收缴范围
学校工会会员(不含非编返聘、离退休人员)。
三、收缴办法及时间
1.各分工会要指定专人负责会费收缴工作,做到会费收缴制度化、规范化。会费由分工会统一收齐后于2016年10月25日前交校内农信社营业点。交款时,《现金进账单》上的“进账单位”填写:9999js金沙老品牌;“款项来源”填写:XX分工会交2016年度XX(数量)会员会费; “账号”填写:0300029606835012。交款后,请将会员缴费明细表(一式两份)交致远楼319室夏老师处,然后将农信社盖章后的《现金进账单》原件交致远楼312室张老师处,分工会可留存《现金进账单》复印件。
2.在编会员缴纳标准按校工会下发标准金额收缴。非编会员缴费金额由各分工会计算。
3.各分工会缴纳的会费按50%比例返还给各分工会,用于开展工会活动。
联系人:张焰 电话:65192426(312室)
夏光辉 电话:65182937(319室)
附件:2016年度非编会员会费收缴明细表
校工会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