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事项
(一)开放时间
国家法定假日以外的每天08︰00—11︰30、14︰30—17︰30、19︰00—22︰30开放。
(二)服务对象
1、本校职工;
2、经离退休工作处或工会审核批准的职工家属;
3、学校或离退休工作处、工会邀请的来宾、参赛者等。
二、管理规定
1、活动中心供职工开展健康锻炼和文化休闲活动,严禁赌博等违法活动;
2、实行登记制度,服务对象凭学校一卡通等证件或审批单在服务台验证身份,通过验证并登记后才能进入活动中心;
3、音乐厅和舞蹈室只针对集体开放,可以分工会或部门为单位,提前至少一天向校工会办公室(致远楼311)预约;
4、严禁带宠物进入活动中心;
5、儿童不得进入活动中心;
6、活动中心各房间内严禁吸烟;
7、活动中心的钥匙、设施、器材用品等均不外借;
8、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请每一个活动参与者服从管理,遵守规定、爱护公物和公共卫生、相互提醒和监督,主动配合我们的工作。违反规定的由管理员进行批评纠正,或由离退休工作处、工会进行教育与处罚。
校工会 离退休工作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
职工活动中心简介
职工活动中心是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开展健身锻炼和文化休闲活动的场所,位于学校南院游泳馆二楼,建筑面积1,503平方米。主要功能如下:
一、舞蹈室
开展舞蹈、瑜伽等健身活动和合唱队、乐队训练,可举办舞会。
二、音乐厅
开展KTV娱乐、音乐鉴赏、录音制作等活动。
三、职工书屋(阅览室)
书籍、杂志、报纸阅读以及信件报刊分发。
四、健身房
开展器械健身活动。
五、书画摄影活动室
开展书法、绘画、摄影交流研讨活动。
六、台球室
开展斯诺克台球和美式黑八台球活动。
七、老年大学教室
开展老年人终身学习教育活动,兼顾离退休党支部和非党群众组的集中学习与会议。
八、棋牌室
开展围棋、象棋、扑克牌、麻将牌等休闲活动与比赛。
九、乒乓球区
开展乒乓球健身活动。
十、文化艺术走廊
开展职工手工艺术、插花、摄影等作品展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