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教代会提案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2
各教(工)代会小组:

 

为切实加强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进一步规范提案征集、提案主题、处理回复等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处理效率和办理效果。学校教代会提案委员会在认真总结过去提案工作的基础上,就规范提案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校务公开工作,校工会坚持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广大教职工参政议政的意识不断增强,提出议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提案内容涵盖了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为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近三年共提出提案182件,其中:符合提案条件的180件;立案办理107件;批转建议73件;办结180件,办结率为100%。

 

二、存在问题

 

回顾总结过去的提案工作,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提案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未严格按照一案一提,三人以上附议,意见建议明确的提案条件提出提案。过去大部分提案均存在多头提案,部分提案意见建议与提案主题不符,个别提案只有提案人签名或2人附议;二是提案表填写不规范。大部分提案未按要求时间提交,都是在会场内临时填写,手写提案表字迹凌乱不清,栏目内容缺失,缺乏严肃性和规范性。

 

(二)提案处理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提案人对学校职能部门职责理解不清,提案主题涉及多个部门,意见建议错综复杂,难以确定主办和协办单位;二是提案主题超出学校职权范围,难以落实;三是意见建议不全或与提案主题不符,职能部门难以落实;四是少数提案主题仅涉及个人和极少数人的利益,且言辞不雅,分不清是申诉还是提案。

 

(三)提案处理效率不高,效果欠佳。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提案主题不清,受理部门相互推诿扯皮,影响办理时限;二是需多部门联合办理的提案,工作传递衔接不够紧密,效率不高;三是缺乏强有力的督办机构和措施,提案委员会仅为3人兼职小组,难以履行督办职责。

 

三、意见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案委员会就即将召开的九届二次会议提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举办专题培训,规范提案流程。会前组织召开代表团组长会议,重申并强调提案条件、提案表填写要求及提交时限等流程。要求所有提案必须由各二级工会严格按照提案条件初审,提案表一律采用计算机填写(提案人签名为手写),上报时附电子版;提案表提交时间为4月25日中午12:00前,特殊原因可于会议当天提交。如临时手写提交提案表,会后一周内要更换为电子版的正式表格。

 

(二)提案主题要求明确,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办理的提案,要区分主办和协办单位,分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并分别填写提案表(一个主题配合多张提案表)。

 

(三)对于主题重复交叉的提案,由提案委员会会后对提案进行梳理归类,召集相关提案人讨论归并后提交相关部门办理。

 

(四)对于与学校发展事业关系重大的高层次提案,提案表格中的意见建议栏不够填写的,可另附建议书;对于一般性建议的提案,只需在提案表格中的意见建议栏简要写明意见和建议即可;提案主题和意见建议中均不得出现不雅言辞或不文明用语。

 

(五)对不符合提案条件或超出学校职权范围的提案,由提案委员会会后召集相关提案人,集中回复意见。

 

(六)建立完善提案督办工作机制。从今年起,对提案进行评选,对优秀提案进行奖励;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流程跟踪。对按时按质按量按程序完成提案流程,提案办理效率高、效果好、提案人满意度高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办事拖沓、相互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提案办理工作、工作效率低、效果差、提案人满意度低或不满意的提案办理单位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九届教(工)代会提案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