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对职工免费开放时段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11-11-30

    学校规定,体育馆逢周二和周五的晚上免费对教职工开放,以便职工开展群众性体育锻炼。为规范对这一时段进入体育馆人员的管理,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进馆人员的身份规定

  (一)学校教职工出示本人职工饭卡(教师卡)并经工作人员核对照片后进入体育馆。

  (二)没有职工饭卡的其他职工到校工会开具贴有本人照片的《体育馆锻炼入馆卡》,凭本卡并经工作人员核对照片后进入体育馆。

  (三)职工直系家属到校工会开具贴有本人照片的《体育馆锻炼入馆卡》,凭本卡并经工作人员核对照片后进入体育馆。是否适当收费待以后补充规定。

  二、纪律要求

  (一)职工及其家属须服从管理,支持和配合好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必须是一卡一人,卡人相符,不得以忘带身份材料等理由破环规矩,刁难管理工作人员。

  (二)体育馆内不得吸烟。

  (三)爱护卫生。产生的垃圾由本人收集放入垃圾桶内。

  (四)职工有教育家属遵守规定的义务。

  三、管理与监督

  (一)管理工作人员须秉公管理,严格核实进场锻炼人员身份,不得徇私。

  (二)管理工作人员有清场和拒绝身份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进馆的权利和义务。

  (三)体育部管理人员、学校工会委员、工会干部和职工羽协负责人具有以下监管的权利和义务:

  1、抽验核对进馆人员的身份材料。

  2、制止违反规定和纪律的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或向工会或学校提出处罚意见。若家属违规,则由该职工承担后果。

  四、本办法自2011年12月起施行。

  五、本办法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六、本办法由校工会进行解释。

                                              校工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