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目的及意义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开展好面向全国亿万学生的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学校各项体育健身项目的普及和提高,培养学生集体主义精神,努力掀起校园青春健身活动的热潮,形成活泼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健康素质,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特举办本届运动会。
二、竞赛日期及地点
预计2009年11月下旬在校田径场举行。
三、参赛单位
以院、部为单位参赛。
四、运动员资格
9999js金沙老品牌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留学生。为保证学生参赛安全,建议各学院对运动员进行必要体检。
五、竞赛项目
1、男子组: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3000米 110米栏 4×
100米接力 4×
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
2、女子组: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100米栏 4×
100米接力 4×
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铅球
3、以院、部为单位组队参加的入场式及团体操(广播体操、健美操、跆拳道、太极拳、体育舞蹈、军体拳等)的比赛。
4、以院、部为单位组队参加的集体迎面接力比赛。
六、参赛办法
1、以院、部为单位组队,各院、部每个单项限报三人,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项目)。
2、4×
400米接力、
800米、
1500米、
3000米、
100米栏、
110米栏只作一次决赛;
100米、
200米、
400米、4×
100米接力预赛按成绩取前八名参加决赛,若遇某一项目参赛人数不足八人或只有八人时,则只作一次决赛。
3、入场式参加人数为男、女生共100人,符合要求的单位奖励20分计入各单位团体总分,评委评分采用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分数平均分记入团体总分(评委评分采用20分制)。
4、团体操比赛任选一项(规定参赛人数80-100人),符合组队人数要求的单位奖励30分计入各单位团体总分,评委评分采用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分数平均分记入团体总分(评委评分采用30分制)。
5、集体迎面接力每单位参加人数为男生20人、女生20人,共40人,符合要求的单位奖励20分计入各单位团体总分,以比赛时间为准判定名次,分值为第一名20分,以后第二名18分、第三名17分、第四名16分…依次递减,比赛分记入各单位团体总分。
6、团体操评委由大会组委会统一聘请。参加学院团体操训练指导的教师不在评委之列。
7、要求各院、部设运动员服务站,不设服务站的扣10分。
注:针对部分学院学生人数较少,无法同时完成入场式和团体操的组队要求,经组委会研究决定,学院可联合组队参加团体操的比赛(最多不超过三个学院)。同时,凡联合后参赛的学院在校学生人数总和不得超过1300人,并且报名时须向大会竞赛组提交盖有所联合学院公章的申请书一份,经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参赛,并以同样的团体操成绩记入各单位团体总分。
六、报名日期及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两人,参加田径比赛的运动员可报50人。
2、报名表填写必须清楚(必须交打印件及电子文本,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一经上交概不更改。为保证报名表的规范填写,请参赛各单位于
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16:00派一人携带U盘到体育部办公室参加报名培训,否则后果自负。
3、报名表限于
2009年11月6日下午5:30前报送体育部,逾期按弃权处理。
七、录取名次及记分办法
1、单项按成绩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
接力比赛加倍加分。
2、凡破省大学生记录者加20分,破校记录者加10分。
3、团体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按各单位在各单项比赛中获得名次的积分多少排列,若积分相等则以破记录多者列前,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
八、奖励办法
1、团体前八名的单位分别给予团体奖励。
2、破省大学生记录及本校记录者给予破记录奖。(破省大学生记录奖200元,破校记录奖50元)
3、单项前八名者分别给予奖励。
4、大会评选五个“体育道德风奖”运动队,由各单位提前申报,组委会将对所有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并择优给予奖励。
九、规则
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二零零六年《田径竞赛规则》。
十、其他
1、各项比赛如有冒名顶替者,取消顶替人和被顶替人各项名次和集体名次,本院部名次下降一名。
2、裁判员及大会工作人员由大会统一聘请。
3、如对运动会裁判工作有异议者,可按规定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同时缴纳200元人民币的申诉费,如胜诉,申诉将原数退还,仲裁委员会将认真调查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会组织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