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转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教财[2019]146号)和《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审核小组审定并在各学院、科研院所(中心)党委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备学生处资助中心,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1月7日—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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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999js金沙老品牌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