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班级建设,形成良好的学风和班风,鼓励具有较强凝聚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先进班集体,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对象
我校大二及以上全日制本科行政班级
二、申报条件
(一)全班同学在考评学年获得的人均绩点学分成绩在本院各班中处于前列;
(二)全班同学在考评学年个人素质测评成绩较好;
(三)班主任关心班集体,尽心尽职,对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落实较好,对本班同学工作、学习、生活及思想等方面起到较好的指导作用;
(四)班集体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成效、有总结;
(五)班级两委班子健全,履行职责较好,团结协作较好;
(六)认真组织开展有意义的班集体活动,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活动,个人、集体在各种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校级以上的表彰奖励较多;
(七)全班学生学习风气浓厚,集体荣誉感强,团结友爱,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搞得较好;
(八)全班学生学年受处分者不超过2人次,学年旷课累计不得超过30学时。
三、名额及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评选推荐上报比例为本院参评班级总数的10%。
(二)评选程序为:
班级申报→学院评选推荐→学校评选
四、表彰奖励
(一)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学校颁发奖状和奖金1000元;
(二)校级先进班集体是推荐评选省级、国家级先进班集体的必要条件。
五、本办法从2000级学生开始实施。
六、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