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落实《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78号)要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退役一年以上,现在我校就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其中,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复学的学生不享受该政策资助;大学专科生毕业后入伍,退役一年后没有参加高考而是通过专升本考试考上本科的,本科或以后阶段不享受该政策资助。
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学生在所申请学年应为在校生。
二、学生申请材料
1.《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一)一份。根据审核需要,此表格为新版本,以往旧版《申请表》不再使用。
2.退役证明复印件一份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将此项资助政策传达给四个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学生都能够及时享受到国家相关资助政策。
2.各学院应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填写《学院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汇总表》。如本单位无符合条件学生,应在汇总表下方签字说明并加盖公章。
3.学生资助办公室接收学生申请材料和《学院2013-2014学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汇总表》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8日;有疑问请咨询学生资助办公室,电话65113300
附件一: 2013-2014学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