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社会科学届联合会《云南省第二十三次(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通知》的要求(见附件1),现将我校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联名成果仅限第一作者有申报权。已获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二次评奖二等奖以上者(两名成果限第一作者)不得申报。
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云南省第二十三次(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见附件2)规定的成果。
登录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www.ynskl.org.cn)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申报成果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本,申报提交后在线打印《成果信息及申报理由表》、《申报者信息表》。
4.说明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参考佐证材料一式四份;
5.研究报告类,须提交鉴定验收报告和州市(厅)级以上部门出具的采用该成果的书面证明。
以上材料须在2017年7月12日17:00前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