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党委工作职责

信息来源: 作者:职能部门党委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

2.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职能部门党委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发挥职能部门党委的政治引领和监督作用。

3.贯彻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持续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加强职能部门各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负责职能部门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职能部门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抓好职能部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

5.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推进“清廉部门”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6.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加强职能部门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提高职能部门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

7.在学校党委组织部的领导下做好职能部门科级干部的选拔推荐考察工作。

8.认真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关心职能部门党外教职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9.加强稳定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日常管理,维护校园稳定安全,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

10.做好职能部门党员发展、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职能部门党员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11.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